Home >产品中心>

矿区开采需要办理的前期

产品中心

新闻资讯

矿区开采需要办理的前期

走进矿山机械的世界,把握前沿动态资讯

采矿证办理全流程!这篇文章彻底说清楚了!(建议收藏)

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在收到申请人报送的申请资料后,应对申请人地质报告的可靠程度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的合理性等进行认真审查,作出是否同意开采的决定。同意开采的,在划定矿区范围的同时批准开采的矿种,确定矿区范围予以保留的期限。一、完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 (一)完善探矿权新立、延续、保留登记管理。 1设立探矿权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及国家产业政策等相关规定。 2非油气探矿权人原则上可以是营利法人,也可以是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油气(含石油、烃类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天然气水合物)探矿权人原则上应当是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

开采矿需要办哪些手续百度知道

依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将采矿权的审批、领取 采矿许可证 分为以下两个程序:划定矿区范围和领取采矿许可证。 1、划定矿区范围: 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32条的规定,矿区范围是指经登记机关依法划定的可供开采1申请人向自然资源部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按照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条件和自然资源部关于申请文本的规范性要求,如实向自然资源部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取得自然资源部行政许可后,应当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矿山开采的具体流程都有什么?

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将投资目光转向矿山开采行业。 对于初涉矿山行业的投资者来说,会遇到很多问题,比如:不清楚矿山开采流程、不知道需要做哪些预算等。 今天主要分享矿山开采的流程。 矿山开采流程大致为:矿石化验—矿石分析—办理证件—确定选 审批依据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一)变更矿区范围的;(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三)变更开采方式的;(四)变更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增刊20162国务院公报中国政府网

申请开采国家规划矿区或者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和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申请变更开采主矿种的,应提交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采矿权申请办理变更、延续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配、使用等情况提出书面意见。采矿权原则上不得分立,确需分立的,应当符合矿产资源我国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部门动态中国

我国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

申请变更开采主矿种的,应提交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采矿权申请办理变更、延续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配、使用等情况提出书面意见。采矿权原则上不得分立,确需分立的,应当符合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开采确需征收土地的,应当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情形。 不符合法定可以征收情形的,可以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通过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或者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方式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土地使用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国务院部门文件

采矿证办理全流程!这篇文章彻底说清楚了!(建议收藏)

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在收到申请人报送的申请资料后,应对申请人地质报告的可靠程度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的合理性等进行认真审查,作出是否同意开采的决定。同意开采的,在划定矿区范围的同时批准开采的矿种,确定矿区范围予以保留的期限。一、完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 (一)完善探矿权新立、延续、保留登记管理。 1设立探矿权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及国家产业政策等相关规定。 2非油气探矿权人原则上可以是营利法人,也可以是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油气(含石油、烃类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天然气水合物)探矿权人原则上应当是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

开采矿需要办哪些手续百度知道

依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将采矿权的审批、领取 采矿许可证 分为以下两个程序:划定矿区范围和领取采矿许可证。 1、划定矿区范围: 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32条的规定,矿区范围是指经登记机关依法划定的可供开采1申请人向自然资源部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按照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条件和自然资源部关于申请文本的规范性要求,如实向自然资源部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取得自然资源部行政许可后,应当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矿山开采的具体流程都有什么?

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将投资目光转向矿山开采行业。 对于初涉矿山行业的投资者来说,会遇到很多问题,比如:不清楚矿山开采流程、不知道需要做哪些预算等。 今天主要分享矿山开采的流程。 矿山开采流程大致为:矿石化验—矿石分析—办理证件—确定选 审批依据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一)变更矿区范围的;(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三)变更开采方式的;(四)变更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增刊20162国务院公报中国政府网

申请开采国家规划矿区或者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和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申请变更开采主矿种的,应提交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采矿权申请办理变更、延续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配、使用等情况提出书面意见。采矿权原则上不得分立,确需分立的,应当符合矿产资源我国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部门动态中国

我国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

申请变更开采主矿种的,应提交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采矿权申请办理变更、延续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配、使用等情况提出书面意见。采矿权原则上不得分立,确需分立的,应当符合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开采确需征收土地的,应当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情形。 不符合法定可以征收情形的,可以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通过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或者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方式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土地使用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国务院部门文件

采矿证办理全流程!这篇文章彻底说清楚了!(建议收藏)

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在收到申请人报送的申请资料后,应对申请人地质报告的可靠程度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的合理性等进行认真审查,作出是否同意开采的决定。同意开采的,在划定矿区范围的同时批准开采的矿种,确定矿区范围予以保留的期限。一、完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 (一)完善探矿权新立、延续、保留登记管理。 1设立探矿权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及国家产业政策等相关规定。 2非油气探矿权人原则上可以是营利法人,也可以是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油气(含石油、烃类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天然气水合物)探矿权人原则上应当是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

开采矿需要办哪些手续百度知道

依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将采矿权的审批、领取 采矿许可证 分为以下两个程序:划定矿区范围和领取采矿许可证。 1、划定矿区范围: 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32条的规定,矿区范围是指经登记机关依法划定的可供开采1申请人向自然资源部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按照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条件和自然资源部关于申请文本的规范性要求,如实向自然资源部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取得自然资源部行政许可后,应当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矿山开采的具体流程都有什么?

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将投资目光转向矿山开采行业。 对于初涉矿山行业的投资者来说,会遇到很多问题,比如:不清楚矿山开采流程、不知道需要做哪些预算等。 今天主要分享矿山开采的流程。 矿山开采流程大致为:矿石化验—矿石分析—办理证件—确定选 审批依据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一)变更矿区范围的;(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三)变更开采方式的;(四)变更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增刊20162国务院公报中国政府网

申请开采国家规划矿区或者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和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申请变更开采主矿种的,应提交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采矿权申请办理变更、延续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配、使用等情况提出书面意见。采矿权原则上不得分立,确需分立的,应当符合矿产资源我国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部门动态中国

我国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

申请变更开采主矿种的,应提交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采矿权申请办理变更、延续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配、使用等情况提出书面意见。采矿权原则上不得分立,确需分立的,应当符合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开采确需征收土地的,应当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情形。 不符合法定可以征收情形的,可以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通过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或者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方式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土地使用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国务院部门文件

最新资讯